对某大型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的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6)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极大地提高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本文论述了笔者就某大型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结论,对照49号令进行剖析和反思,以利提高评价工作的技术水平,使预评价结论更加客观、公正。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 防护措施
李晓岚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都,610041
国内会议
第十七次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会暨《中国工业医学杂志》创刊二十周年庆祝会、西南地区第十六届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交流会
宜昌
中文
154-157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