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控制系统:国际劳工组织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公约
应急准备和计划是国家战略和计划整体的一部分,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高危工业设施予以管理。国际劳工组织1993年颁布的第174号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公约为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和减轻危害提供了国家级框架。当大量的危险化学品应用在工业现场时,就会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对作业人员、设施、公共场所人群和环境造成巨大危害。第一步,需要系统地识别重大危险设施。公约要求建立危险物质及其临界值的标准清单,使得设施操作员能够识别重大危险设施并及时通知主管部门。识别出重大危险设施后,要依据风险评估采取控制措施。由于剩余风险总是存在的,所以必须采取必要的事故危害减轻措施,包括通过科学选址将重大危险设施与公共场所和环境分离,以及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依据风险评估和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现场假设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很有必要,要能够在事故发生初期控制损失程度,切断设施,营救人员,合理疏散现场人员。非现场应急方案也很必要。要能够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公共场所的危害,它需要相关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公安部门、医院、消防局等。所有可能接触到紧急情况的人员都必须知晓有关危险的信息及一旦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
国际劳工组织 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公约 重大危险控制系统
町田静治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卫生与工作环境国际项目部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9-47
200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