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特大火灾引发的建筑安全减灾策略思考
事故性灾害的发生往往是集突发性与必然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们以适应条件为前提,伴随巨大能量的突然释放,继而对人或事物造成损害。事故的发生宏观具有不可避免性,作为人类自身而言并非默默地承受(尤其是人为致因事故),事故是可以预测及一定程度减少的。文章以哈尔滨“2.2”特大火灾事件进行实例分析,研究其火灾内部致因原理,结合安全原理,提出全寿命建筑安全减灾策略的几点思考。
事故性灾害 全寿命建筑 建筑安全 减灾策略
赵运铎 丁建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哈尔滨,150006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103-108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