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院门诊药房麻醉药品的管理使用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国务院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同时卫生部也于10月30日印发了《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以下称《处方规定))的通知,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称《管理规定))的通知。本文介绍了作为二级甲等医院,麻醉药品作为日常治疗使用的药品,既要保证日常病人的正常正确使用,又要防止发生滋用和非法流人社会,根据新规定组织学习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使得麻醉药品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并且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首先医院组织了本院的执业医师和药师对《条例》、《规定》、《处方规定》内容进行学习川,执业医师在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经医务科批准并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同时在医务科备案并报送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仔管理部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开其所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处方规定。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 药品管理使用 门诊药房
马洪峰
丹阳市人民医院 丹阳 21230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98-99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