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土地征用之民事透析

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历来重行政规范而轻民事规范,立法对土地征用中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未予必要的重视。本文从民事角度,分析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诸要素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处理,提出:扩大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土地征用的客体应包括土地所有权的外的土地他项权利。对禁止征收的客体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土地征用的范围提出了限制性规则。

土地征用 土地立法 土地所有权 民事法律 土地补偿费

郭洁

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6

国内会议

2001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