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

本文对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指有关维护生态安全、防治生态安全问题、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或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通常由有关法律条文和专门的法规、行政规章构成,包括有关规则、程序、保障措施、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等规定。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是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工作或活动的法定化、程序化和系统化,是开展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工作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一系列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其中不少制度与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工作关系密切。专门性的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法律制度主要有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信息制度、生态安全的安全生产制度、生态安全问题风险评价制度、动植物检疫制度、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特定区制度、生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

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 生态补偿 法律规制

蔡守秋

国内会议

2005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