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安全与法律秩序

本文对生态安全与法律秩序进行了研究。文章指出,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人类必须肩负起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生态安全的维护要尊重自然秩序,因为它是一切秩序的基础。同时,为了保护生态安全,还必须建立全面控制机制,依靠法律维护人与自然的生态秩序,即建立生态法律秩序。

生态安全 生态秩序 环境保护 环境法学

赵惊涛

国内会议

2005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