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灾害预警及紧急救助法律机制探析

本文对环境灾害预警及紧急救助法律机制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环境灾难预防与救助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中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法律应当加以规范和引导的重要内容。我国现有法律对于环境灾难预防与救助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未能形成统一的科学体系,客观上不利于对灾难的预防与救助。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综合性的环境灾难预防与救助法律机制,通过法律约束预防和减少灾难的发生,并把已发生环境灾难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在我国加强环境灾难的预防,建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灾难预防和救助法律机制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

生态安全 环境灾害 环境预警 法律规制

马燕

国内会议

2005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