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权为核心构建新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带有明显的行政管理色彩,与当今环境保护立法的趋势有悖。本文认为新《环境保护法》应该明确赋予公民环境权利,强调政府保障公民环境权义务作为立法模式,构建新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保护法 公民环境权 环保义务 立法模式
雷一庭 石雪梅
福州大学,福建福州,350003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环境保护法 公民环境权 环保义务 立法模式
雷一庭 石雪梅
福州大学,福建福州,350003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