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与生态化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WTO各协定中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规定是贸易自由化与生态化法律冲突渊源。这是由于WTO的性质、环境条款的模糊表述以及环境问题规定的”软法”性质造成的。为了解决法律冲突,WT0成员国必须以生态学、环境伦理和环境文化的全新认识为基础,以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增长和发展为目标,发挥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职能,达成贸易与环境专门协定。
WTO 贸易自由化 生态贸易 环保例外条款 法律冲突 法律协调 国际环境保护法
张荣芳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市,350002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