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侵权及其救济的法益分析

环境侵权行为及其救济是一个这样的过程:行为人首先损害了环境的功能和质量,侵犯了环境利益,然后通过环境的媒介作用,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的损害;受害人以此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意在维护其人身或财产利益,但其行为客观上增进了环境利益。基于此,环境法与侵权法(民法)具有截然不同的功能定位,其中最本质的一点是,侵权法以保障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为已任,而环境法奉行维护环境利益为主体。本文从法益分析的角度 环境侵权及其司法救济。

环境侵权 司法救济 法益分析 民事诉讼 环境利益 环境保护法

唐忠辉

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级环境法研究生

国内会议

2003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