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地位探析

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它既表现在土地民事法律制度中,也表现在土地行政法律制度中。造成这种现象有思想观念上的原因,还有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无论从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的历史、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现状以及法理上来看,这种不平等均不合理。要实现两种土地所有权的平等,必须完善民事立法和行政立法中相关的土地法律制度。

集体土地 国家土地 土地所有权 法律地位 土地利用 民事立法 行政立法

杜万平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2001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