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权浅论
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直接导致了人类生态伦理观的转变。人们开始理性地对待资源问题,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起了新的资源理念。鉴于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资源权不宜被规定在民法典中。环境资源法应以环境权和资源权为基石建立起来。
自然资源保护 资源权 物权 环境污染
卢锟 李小月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市 400045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自然资源保护 资源权 物权 环境污染
卢锟 李小月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市 400045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