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我国生物柴油发展的法律完善和对策

生物柴油作为一种新型的可再生”绿色能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可再生能源法》及系列配套法规颁行为契机,比较欧盟、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有关生物质能的法律规范,审视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的现状,法律欠缺和不足,为我国生物柴油能源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找到相对合理的法律对策,并考虑在适当时间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

生物质能 生物柴油 《可再生能源法》 立法完善

王春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