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区域经济圈中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基于法律的视域
不同语境中的城市有不同的含义,法律上城市、农村与经济上的城市和农村有区别,因此,经济城市中存在着法律城市与法律农村的区别。城市区域经济圈中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比法律城市和偏远的农村更严重,其原因就是法律上环境资源法的二元结构,因此,要保护和建设城市区域经济圈中的农村生态环境,就必须消灭法律上的二元结构,实现法律的统一,即城市与农村适用法律一致。
城市区域经济圈 法律城市 法律农村 农村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建设
饶世权
西南交通大学,四川 成都 610031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