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物的采掘”类自然资源物权
根据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途径的不同,可以把自然资源物权分为”非对物的采掘”类自然资源物权和”对物的采掘”类自然资源物权。”对物的采掘”类自然资源物权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过对自然资源的”非所有利用”实现自然资源所有权向资源产品所有权的转化。尽管在”对物的采掘”类自然资源物权的取得过程中存在许可和收费的环节,但取得方式并不影响该类权利的物权性质。
对物的采掘 自然资源物权 资源开发 民法 物权理论
张璐
华东政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上海 200042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