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技术分析

环境犯罪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公害犯罪,环境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效果与立法技术优劣有紧密联系。本文认为对环境犯罪的空白立法方式并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指出应对一些性质严重的环境犯罪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更好的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空白刑法 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犯罪 罪刑法定原则

谢雄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