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立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决策法律机制的思考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中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法治推进应该立足于建立法律法律倡导机制、约束机制、法律审查机制、法律监督机制、法律责任机制等法律机制。

可持续发展 约束机制 法律监督

柯坚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