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法律问题研究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法律制度存在着救济途径单一、救济方式受限、救济请求难以实现等诸多问题,深刻分析我国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法律制度面临的主要困境,寻求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的诉讼法律对策和实体法律对策,从而有效解决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问题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分析了环境污染被害人多重诉讼角色的冲突、环境污染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缺失、环境侵权救济法律选择的二难状态、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的行政从属性限制,给出了环境污染被害人救济的诉讼程序法律对策和实体法律对策,以期为我国环境污染法律救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被害人 被害人救济 诉讼程序
刘文燕 高路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 1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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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