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环境保护法》修改模式之选择

环境立法模式有单行法模式、基本法模式、整合法模式和法典模式四种类型。由于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的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单行法模式和整合法模式,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大都采用基本法模式和法典模式。各种立法模式互有所长,也有不同的适用条件。我国立法传统以及当前的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环境立法应采基本法模式,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应成为我国的环境基本法。

环境立法 《环境保护法》 立法体系 立法模式 环境基本法

晋海

河海大学 法律系,江苏 南京 210098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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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