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控制的国际法发展

在20世纪80~90年代,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对于发展中国家施加了额外的特别严重的风险和威胁。很多政府都明确地认识到了面对危险废物产生和越境转移的不断增长急需国际合作,并通过国际公约这种立法形式进行控制。这既提醒了国际社会必须直面这个非常严重的国际问题,也要求国际社会通过法律手段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进行控制。本文试图通过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国际法发展的历史脉搏的把握,说明建立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

巴塞尔公约 越境转移 国际法律制度 国际公约

陈维春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北京 102206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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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