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关于构建云南生态省的法律思考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求生产力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本文主要针对云南的区域现状,指出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法律缺失,建议完善相应立法,从而推进生态省的全面建设。

区域经济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省

霍尚涛 胡少波 陆志明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国内会议

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