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视野下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之缺失与完善
旅游业素有”无烟工业”之称,但随着旅游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眼前利益的驱使下,各种旅游经营者急功近利的短视下的盲目开发建设活动和游人不当的旅游活动,不但会导致旅游资源破坏和退化,而且还会引起生态系统失衡和环境质量恶化。然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旅游资源保护薄弱,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与空白。国际上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趋势也对旅游资源保护立法提出了新要求。在对旅游资源保护立法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循环经济模式,从而促进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循环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 循环经济 立法理论 循环利用 可持续发展
梁文婷 李秀雅 朱慧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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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