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我国环境纠纷行政仲裁的反思与重构

我国的环境执法实践正寻求用行政仲裁处理环境纠纷, 这使得有必要重新审视因缺失法律上的依据而沉寂多年的行政仲裁。从仲裁自主性原则、从行政仲裁解决环境纠纷的优势、从环境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对解决机制的要求、从外国的环境纠纷解决的实践来考察,环境纠纷行政仲裁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因而有必要重构我国的环境纠纷行政仲裁制度。

环境纠纷 行政仲裁 正当性 解决机制

吴勇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