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伦理学立法理念的思想源泉

本文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出发,论证了人对自然界应负道德责任,并以此为理念,构筑新世纪有关如何对待自然的法律体系。

环境伦理学 存在权 发展权 道德责任

张黎平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150040

国内会议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