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
关于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资源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如何构建我国环境资源法体系是一个热点问题,本文试图从我国目前的环境与资源法现状、环境资源法学术理论发展的角度,并借鉴国外的环境法的体系,构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法的体系主要由环境资源基本法、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法、涉外环境资源法五大部分构成。
环境资源法 环境污染 市场经济
卢炯星 罗雪光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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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