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农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
污泥农用是污泥资源化处置的主要途径,但若用之不慎极易引发土壤污染。随着污泥生产量的不断扩大,防治污泥农用污染土壤的任务愈发迫切。检视我国现有的与防治污泥农用污染土壤的相关立法,无论在系统性抑或在具体控制标准方面均存在不足之处。通过引荐国外相关立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论文提出了完善我国防治污泥农用污染土壤立法的具体途径。
污泥农用 污泥资源化 土壤污染防治 立法完善 土壤污染防治法
窦玉珍 冯琳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34 空军工程大学,陕西西安710051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