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环境保护基本法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
长期以来,环保被作为一种义务或者说一种责任,在环境保护法中也是作为义务本位出现的,其实,环保是一种商品,更是一个产业,我们缺少的是通过法律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一系列市场机制来实施环保减排,变义务为权利,变责任为动力,变外部压力为内生动力,才能实现环保减排目标的实现。排污权交易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环保市场制度。
排污权交易 环境保护基本法 庇古理论 科斯定理 立法完善 市场机制
韩兴旺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200237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