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跨国污染的国家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当代环境污染具有国际性。跨国界污染事件越来越多,已形成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危害。这些不同类型的跨国界污染问题,不仅涉及到国际法中的国家责任和赔偿责任,也涉及到全球可持续发展问题。本文提出:跨国污染的过失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道路;跨国污染国家行为的归咎、国际赔偿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全球一体化问题。本文全面阐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努力。西方发达国家负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财政援助和技术援助的责任。发展中国家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地参与治理和保护环境。

环境保护 跨国污染 国家责任 过失责任 损害赔偿 可持续发展

江伟钰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200237,上海

国内会议

2002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