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法律实现的行政指导机制
当前环境法学界对行政指导作为环境法律机制意见趋近一致,但从环境法实现机制角度具体探讨行政指导却不够。本文试图从环境法律机制系统,环境行政指导法律依据,环境行政指导程序约束及其推行社会环境等方面作一个综合地分析,最后提出行政指导”先实施再法律确认”和”自下而上推行”的因应之策。
环境法律 环境行政指导 环境法律实现 程序约束 社会环境
王小钢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430072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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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