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资源法混合调整机制的形成

环境资源法混合调整机制是指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指导及经济激励等不同法律手段,对环境资源社会关系进行系统性调整的法律实施模式。作者从回顾与总结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机制的形成过程入手,对行政强制机制进行改进与拓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的详细分析,充分论证了在市场化条件下环境资源法混合调整机制形成与确立的必然性。最后,作者还对该法律机制所应包含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概括。

环境资源法 混合调整机制 行政强制 行政指导 经济激励

张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2002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