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介评 --兼论我国环境基本法的完善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因其反映时代特点、富有创新精神在各国的环境基本法中独树一帜。本文试图通过对其主要内容、成就的评介,探索当代环境立法的新趋势,为我国环境基本法的完善提供参照。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 可持续发展 政府义务 公众参与 生物安全 有毒物质控制 环境基本法
徐伟敏
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250100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 可持续发展 政府义务 公众参与 生物安全 有毒物质控制 环境基本法
徐伟敏
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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