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构建能力为进路修订我国《环境保护法》
以构建能力为进路修订《环境保护法》是一个新的探索。构建能力制度包括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基金、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培训及公众参与系列制度。《环境保护法》建立构建能力制度,将有利于该法的完善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修订 构建能力制度 环境保护基金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 技术转移 人力资源
李扬勇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修订 构建能力制度 环境保护基金 环境损害赔偿基金 技术转移 人力资源
李扬勇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