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治屏障——关于修订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1989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经实施了近二十年的时间,虽然对《环境保护法》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需要修改和如何修改等方面的问题在环境法学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论,但是,我们注意到,环境法学界的主流观点主张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并将其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提上议事日程。当前,围绕着如何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环境与资源实践等方面快速发展和变化,通过修订《环境保护法》,或者说借助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契机,制定我国环境基本法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它需要我们在环境法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层面上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
环境保护法 环境友好型社会 法治屏障 环境法学界 立法理论
柯坚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