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伦理学的视角对环境法完善的宏观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日显滞后。本文试从环境伦理学的角度出发,以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含义(以人类为中心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切入点,从环境权的确立、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生态破坏防治的强化、环境救济等宏观层面论述环境法的完善。
环境法 人类中心主义 环境伦理学 生态规划
邓晓敏
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300071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环境法 人类中心主义 环境伦理学 生态规划
邓晓敏
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300071
国内会议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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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