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经济发展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三维式分析——以天津市为例

研究目的:以位于2005年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第7名的天津市为例,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尺度探讨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关系,为我国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提供依据。 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数理统计法。 研究结果:(1)选取9个社会经济指标,将天津市1990年-2004年的社会经济水平划分为2个阶段,分析总结不同阶段的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特点。(2)针对第二阶段,分析比较天津市12个郊区县中实际存在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确定方式,并研究不同方式下区县的经济特点。(3)选取典型区县,重点分析农村土地征收市场价格与社会经济水平的关系。 研究结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和产业结构向第二、三产业的调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确定方式应与区域的第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和特点相协调;农村的社会经济水平是目前影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选择“市场定价”方式的主要因素;经济和区位因素逐渐代替土地产值和人均耕地数量,成为决定征地补偿水平高低的关键。

农村土地 征收补偿 补偿方式 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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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