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中的海域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 年3 月16 日通过,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在用益物权章节中明确规定了海域使用权,在民事法律中第一次将海域使用权法定化,这一规定,有利于开发海洋资源经济价值的,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从《物权法》的规定着手,探求海域使用权的概念,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效力和物权保护手段,理清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及矿业权之间的关系,力图为实践操作做准备。
海域使用权 物权法 用益物权 海洋资源开发 渔业权 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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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