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法律制度研究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目前已被国际上广泛接受,并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以及植物检疫措施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制度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现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制度的研究通常从动物、植物等具体领域入手,没有对整个国际贸易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制度进行整体论述。就各个领域而言,研究也不够深入,没有具体提出农产品贸易生态风险分析制度在法律上应该采取那些措施进行完善。本文从整个国际贸易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内容和方法、我国的立法和实践情况,并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从而为我国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思路。
有害生物风险 风险分析 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 立法建议
曾文革 赵青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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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