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价值新论

环境法的价值是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重点。然而从既往的研究来看,他们都或多或少的未能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阻却了环境法价值的实现。本文选取哲学的视角对法的价值再认识,并对现阶段学界关于环境法的价值观点进行梳理,对“主体需求说”进行反思,引入“系统目的说”试图求证环境法的真正价值。作者提出环境法的价值包括:生的尊严、环境公平、生态和谐。三者相互支持,相互弥补,构成了一个完备的环境法价值体系。
环境法 法学价值 法基础理论 主体需求说 系统目的说 环境公平 生态和谐
肖俊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国内会议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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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