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云南国际大通道生态安全法律保障机制构建探析

本文对云南国际大通道生态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进行了探讨。云南4条国际河流是我国西南与东南亚极为重要的生态廊道,云南已成为我国与东南亚”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关键的经济走廊。云南生态环境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国内外下游地区约三百万平方千米、5亿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活动。因此,云南国际大通道的生态安全,包括了区域生态安全和跨境生态安全两个层面。当前,本区的生态系统正收到本区的生态系统正受到大规模经济建设和边境开放开发的扰动,同时,该区资源富集,短期开发行为多、环境退化加剧、贫困普遍,保护与发展矛盾极为突出,在西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生态安全问题日益凸现,引起国际广泛关注。构建云南国际大通道生态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将对我国构建跨境生态安全和重要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推进西部沿边区域合作、实施向南开放战略及环境外交等有重大影响。

国际河流 生态安全 法律规制 区域合作

李希昆 杨振发

国内会议

2005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