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森林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以贵州苗族侗族风俗习惯为例
贵州是一个山川秀丽、少数民族众多的内陆山区省,境内至今仍保留有许多原始森林,有”天然公园”之美称。而这些原始森林能得以保存却得力于当地的一些少数民族习惯,这是不争的事实。笔者以为,尽管现代社会制定了许多生态环境保护性法律法规,但从保持生态环境的原始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域性、人类社会的人本性以及人的意识无限性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来看,充满现代元素的国家制定法无法完全达到使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目的,而习惯法却能发挥功效,这亦为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发展历史所验证。
环境保护 少数民族习惯法 榔规 侗款
余贵忠
贵州大学 法学院,贵阳 贵州 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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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