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矿权市场法制体系构建的研究
矿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权利。长期以来,对于矿权的行使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论。在我国,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勿庸置疑,但国家可以授权矿权人进行勘探、开发并取得收益。在这样一个模式下,建立一个合理有序的矿权交易市场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目前的矿权市场存在很多的问题,完善我国的矿权市场法制体系,将有利于国家以及矿权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
矿产资源 矿权 矿权交易市场 法律体制
高瑜 李希昆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