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污水处理市场中的政府监管

长期以来我国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都是由政府统包统管,这种体制严重阻碍了我国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近两年,我国的污水处理行业开始向市场化转变。但其公益属性和自然垄断性决定了污水处理行业不能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政府作为”公共责任人”必须对污水处理市场进行准入控制、价格控制和运行监督。

污水处理 政府监管 公共责任人 价格控制 运行监督

杨晓敏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