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循环经济的法律调整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保障。法律调整循环经济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权利义务在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合理配置来实现的。其中,国家作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应该享有充分的法律权力,广大企业作为最主要的经济主体理应担负起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循环经济的发展还需要社会公众的有效参与与支持。

循环经济 法律调整 法律权利 法律义务

孟庆瑜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