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解读生态法学

近年来,有关生态法学研究的著述和论文不断增多。生态法学和环境法学的调整对象和研究范围是一致的,都致力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呢?对此,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认为两者只是名称表述上的不同,没有本质差异;另一种认为”生态法学”才是一个更为科学和确切的名称,两者不仅在称谓上存在差异,内容上也有本质的不同。分析后一种观点所持的理由,笔者认为其观点难以成立,并同时结合相关的论文和著述对生态法学的内容和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解读。

生态法学 环境法学 生态伦理

杜万平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