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循环经济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为确保循环经济立法的内容完整性、内在统一性、结构严谨性和协调发展性,在具体立法之前,应当深入研究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应然状态,构建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本文认为循环经济关注的核心是资源,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应围绕着资源利用的动态过程建立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基本法,《资源利用法》、《清洁生产法》、《废弃物回收法》和《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为综合法,各综合法下设一系列专门法和行业法的完整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各法律规范内在统一与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化和再循环化。
循环经济 法律体系 资源利用
窦玉珍 冯琳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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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