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环境立法的综合化
本文对环境法所关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两重性分析,即客观上的环境质量状况与主观上对环境质量的需求直接影响着环境立法的进程。然后从环境法面临的环境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然关系两个领域的挑战阐述环境立法综合化的社会需求。最后,分析我国当前在环境立法综合化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体制,促进法律规则的可达性与可操作性,完善环境立法综合化的制度基础。
环境法 环境立法 综合决策体制 环境社会关系
万劲波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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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