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安全的税法保护 --税法绿色化对生态安全的导向性
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经济发展造成的生态破坏,从经济学上来说是一种市场失灵和负外部性,通过生态税收,可以鼓励生产者发明可替代的生产方法和对生态危害更小的产品、引导纳税人减少危害生态安全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和消费量、促进人类社会生产、生活节能化和生态化。 本文提出借鉴国外生态税收经验,针对我国现行税法中的生态税收措施各自独立、互不衔接,无法系统地调控生态环境安全的问题,在改革现行税制具有生态性质的内容和优惠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启动生态税,开征污染税、强化资源税和能源税,推进我国税法绿色化改革,构建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生态税法体系,对生态安全保护具有特别重要的导向意义。
生态安全 环境保护 税法导向 法律规制
丛中笑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