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企业环保素质内控机制缺陷及法律对策

我国企业环保的宏观管理规制与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的微观运行机制之间存在不协调性,忽视了企业自身环保素质的提高与内控机制的健全。入世后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与企业环境竞争力角度,重新审视国内企业的环境活动和行为,正视企业环保素质的现状及内控机制的缺陷。为适应入世和国际环保要求,必须将深化企业改革和强化环境保护与管理协调统一起来,即通过国企改革推动环境保护,通过强化环境管理促进国企改革,将环境保护融入企业改革中,树立起环保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依靠环保优势来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新优势的理念。本文针对国企改革给环保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正确引导,兴利除弊,在现有的政策法律柜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企业环保 环保素质 内控机制 法律对策 宏观管理规制 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

周珂 王权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华南农业大学

国内会议

2003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