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保市场化、产业化与环境法律制度创新

政府改革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取向,在客观上引发我国环保市场化改革的浪潮。这种发展趋势要求完善和健全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对现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形成诘难,也为环境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创新提供了突破口,使环境法基本理论的进步,形成新的环境法理论和新的管理模式。

环境保护 环境法 制度创新

李启家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

武汉

中文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